或谓热在上焦,因而越之,误吐者有矣;或谓釜底抽薪,因而夺之,误下者有矣;或谓火郁宜发,因而误汗者有矣。 东垣云∶“淡粥为阴中之阳,所以利小便。
且下利而热渴,是下焦虚,不能制水之故,非芩、连、芍药所宜。前条是太阴寒湿,脉当沉细;此条是太阴湿热,故脉浮缓。
《经》曰“火生苦。阳气前绝,阴气后竭者,其人死,身色必青。
上条大便反易,知瘀血留久,是验之于已形。邪气者即寒气。
阳微者,复少阴之本体;阴浮者,知坎中之阳回。第可言手足为诸阳之本,尚自温,不可谓脾主四肢故当温也。
然诸症皆与伤寒相似而非痉。心下者,胃口也。